指可能对卫星或其它航天设备、近地空间环境中或地面上的人类或技术装备有损害作用的空间环境事件发出的警报。空间环境警报在要求用户采取必要的行动以防止空间环境对设备或人员的损害性影响时发布。发出警报的关键是给出有害性空间环境事件发生的时间、可能的事件强度及事件持续的时间。发布警报的时间提前量一般为0至24小时,主要依据对引起所要警报的事件的源事件的观测(例如太阳耀斑),对实际事件的观测(如发生磁暴),或对趋势的推断(如增大的质子通量)。大部分警报依据对某一事件或环境状况的观测直接发布。
(撰写:臧振群 修订: 审订:都亨)